(一)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检查、指导全市烟草专卖管理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市卷烟市场管理工作;开展市场检查、端窝打点及接举报上路稽查;在有关执法部门的配合下,严厉打击经营非法“三烟”(假烟、走私烟、渠道外烟)不法行为。及时查处大案要案,净化卷烟市场,督导卷烟零售户守法经营,维护全市烟草经济秩序。 (三)负责指导全市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和年检。 (四)负责全市烟草系统内部经营监督管理,检查、督促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保障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格查处内部违法违规案件。 (五)组织本企业卷烟销售经营工作,完成卷烟销售计划任务,规范卷烟经营行为,满足市场需求,保证卷烟供应,为卷烟零售户提供优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