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实施畜牧业、饲料业、兽医事业、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的有关工作。 (二)承担畜牧兽医科技需求调查、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良种推广、畜牧业绿色生产等工作。 开展畜牧兽医统计和信息化的具体工作。 (三)承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工作。 (四)承担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及兽药器械、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饲料及饲料 添加剂、兽药和兽医器械行业技术推广相关工作。承担饲料、兽药行政许可技术审查、质量抽检等行政辅助工作。 (五)承担重大动物疫病的风险评估、预防、控制、扑灭以及动物防疫应急处置和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等行政辅助工作,组织实 施年度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计划。 (六)承担动物检疫及免疫标识管理、兽医从业人员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 (七)承担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机械、设施装备、农机化生产技术等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开展农机化技术推广 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机化统计和信息化的具体工作。 (八)承担农机作业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农机作业安全的技术指导.承担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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