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浴服务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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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内部管理 1.沐浴服务单位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配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消毒用品、应急药品、抗原检测试剂等防疫物资。要正确储存和使用消毒物品,远离火源和电源,不得混用、混放,定期检查并及时补充更换。 2.沐浴服务单位应及时向员工传达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确保所有员工熟悉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责任分工、环境卫生等工作要求,做到有条不紊。 3.员工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按照各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员工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经营场所,上岗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以下简称口罩)。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每日出勤人员姓名、身体状况、工作岗位、居住地址等。加强集体宿舍管理,做好防护和清洁消毒。有条件的尽量安排员工单独居住。假期员工返乡,要做好自我防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做好返乡人员健康管理工作。5.员工一旦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及时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原则上不带病上岗,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防范交叉感染。如员工发现共同居住人出现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症状,要及时上报单位并做好个人防护。 二、环境卫生要求 6.要加强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定期清洗、消毒空调通风系统空气处理机组、送风口和冷凝水盘等部位,必要时更换空调关键部件。 7.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等),要每日定时清洁消毒,做好消毒记录。可在电梯口、收银台等处配备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施;就餐区无洗手设施的,应配备免洗手消毒液等手消毒用品或其他手消毒设施。 8.确保卫生间通风良好,洗手设备正常运行,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离有效。每日定时清洁消毒客用卫生间,对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等重点部位增加消毒频次。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持地面、墙壁、洗手池无污垢。 9.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废弃口罩应设置专门垃圾桶,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 三、顾客管理 10.顾客及其他进店人员要按当地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体温正常方进店消费。若当地要求进入沐浴场所须有核酸阴性证明,沐浴服务单位则按照当地要求进行查验。 11.沐浴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当地防控要求,根据自身运营能力,合理安排进店人数。在等待区域设置“1米线”,提醒人员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出现人员聚集。向员工和顾客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在店铺张贴正确科学的防护知识海报,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四、经营服务管理 12.加强防控知识宣传。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及时发布防控知识,加强客人健康知识宣传,增强客人防护意识。 13.所有的用品包括餐具、客用浴服、毛巾、洗浴按摩用具应一客一换一消毒,必要时可使用一次性消耗品,鼓励客人自带用品。 14.加强采购管理,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各类食材、食品的安全。 五、应急处理措施 15.当沐浴服务单位出现确诊病例时,按照当地的疫情防控政策,配合执行相关的要求和措施,增加对场所的通风、消毒频次。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