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14T/2022-22584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 | 公开日期: | 2022-04-20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字号: | 绍政发〔2022〕7号 |
文件登记号: | ZJDC00-2022-0002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行动计划(2021—2025年)》(浙政发〔2021〕39号)精神,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走高效生态农业发展路子,聚焦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为导向,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全面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和农民持续普遍较快增收,为加快实现“五个率先”,争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全力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通过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力争“一年大突破、三年大跨越、五年创一流”,到2025年,农业生产效率、亩均产出率、农民收入、机械化率等牵引性关键指标走在全省前列,科技强农、机械强农成为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引擎。
——农业劳动生产率显着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到7.4万元/人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5万元/人以上。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显着提升。全市力争达到75%,新增农业重大标志性成果10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家。每千个农业从业人员拥有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人员4名以上。
——农业机械化率显着提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左右,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5%左右,粮食生产功能区水稻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
——亩均产出率显着提升。农业亩均产出率达到12000元/亩以上。
——农业土地流转率显着提升。土地规模经营比例达到73%左右,其中100亩以上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占比达到60%左右。
二、实施科技强农行动
(一)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1.聚焦生物种业、动物疫苗、生物农药、智慧农业等战略领域,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农业龙头企业建设一批技术创新中心和创新联合体,支持动物疫苗研发、珍珠高附加值开发、工厂化养蚕、抹茶全产业链开发等一批重点科技创新项目技术攻关,加强绍兴黄酒、诸暨珍珠、新昌茶叶等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到2025年,累计建成有较大影响力的农业领域创新平台10个以上、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5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
2.全面摸清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家底。支持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鉴定评价、挖掘利用、精准育种等技术研发,推进以糯稻、绍鸭等特色种质资源挖掘创新为重点的现代生物育种研究,推进“数字化+育种”,加快绍兴黄酒专用糯稻品种培育,建成种质资源库(场、区、圃)10个以上,建设国家级地方畜禽(水产)保种场5家,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3家。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
3.实施农业新品种选育“百品万亩”工程,支持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嵊州综合实验基地、嵊州全国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区、柯桥“花香漓渚”兰花品种园、南繁基地等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特色品种园建设。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有效推进优地增粮
4.发挥科技在稳产保供中的关键作用,创建设施齐全、土壤肥沃、科技先进、高产高效的绿色农田,建设千亩方、万亩方集中连片永久基本农田96片。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严格保护1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每年新建或提标改造高标准农田3万亩以上,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分别稳定在184万亩、15.8亿斤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6.优先在已建高标准农田内推广土壤改良、地力培肥等技术,提高优等地占比。实施土壤健康行动,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7.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加强耕地抛荒管控。推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粮食生产功能区“三区融合”,推行“田长制”,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提高主导产业竞争力
8.加快优质名茶、设施蔬菜、特色畜禽、特种水产、精品水(干)果、花卉苗木等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累计创建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0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支持绍兴黄酒企业建立专用糯稻生产基地。
责任单位:黄酒集团、市农业农村局
10.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生猪年出栏120万头以上,水产品产量稳定在12万吨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1.开展主要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建设,培育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农产品地理标志总数达到20个以上、有效期内绿色食品达到23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2.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从“田间”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管控。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大力推广农业绿色生态种养
13.大力推进农作制度创新,应用间种、套种、轮作等方式。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4.建设田间水循环体系,保护农田生物多样性。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15.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建成肥药定额示范区60个,培育试点主体1000个,规模养殖场实现兽药减量化、饲料环保化技术推广应用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6.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发展,集成应用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和科学用药等防控技术。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供销总社
17.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建设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健全秸秆综合利用、肥药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机制。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总社
18.落实农业碳达峰要求,促进生态碳汇资源培育和开发。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
(六)加快发展智慧农业
19.依托省数字“三农”协同应用平台,全面推行“浙农码”,大力推进农业数字化改造,建设数字农业工厂3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局
20.推广“产业大脑+产业地图+数字农业工厂(基地)”发展模式,推进无土栽培、汽雾栽培、立柱式栽培、墙体栽培等新型农业种植模式。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21.开展土壤结构肥力传感、精准节水灌溉、自动化温湿控制、智能施肥施药等先进技术应用。推广生长感知、生产环境和病虫害监测等智能装备。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22.加快数字农合联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市供销总社
23.加强动植物检疫防疫等数字化监管。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加强科技成果转化
24.完善“产业+团队+项目+基地转化”“首席专家+团队+产业农合联+主体”等推广模式,每年实施成果转化项目30项以上,建设市县产业技术团队50个,建成高品质科技示范基地2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5.每年市县联动派遣科技特派员300人次,实现科技特派员全市域、全领域、全产业链覆盖。培育社会化科技服务主体,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6.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鼓励县、乡农技推广机构通过定向培养方式,充实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农技队伍县级统管、乡镇聘用。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
(八)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创新
27.拓展特色农产品保鲜、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等环节,加快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打造农业全产业链8条以上,支持建设农业经济开发区和农产品加工园区。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28.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每个乡镇至少布局1个生鲜冷冻食品零售网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总社
29.探索开展农业全产业链评价监测。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绍兴调查队、市农业农村局
(九)培育壮大科技型农业经营主体
30.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聚焦生物农业、智能装备、营养健康等新兴领域,推动农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扩面提质,建设国家级和省级星创天地30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1.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倍增计划,省级以上达到100家以上,重点支持培育农业科技龙头企业。实施“户转场、场入社、社提升”行动,新培育家庭农场1000家以上,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稳定在500家以上。实施万名农创客培育工程,培训农村实用人才2万名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2.深化“三位一体”改革,持续提升特色产业农合联50家。
责任单位:市供销总社
三、实施机械强农行动
(十)补齐先进适用农机使用短板
33.聚焦粮油、蔬菜、茶叶、水果等特色主导产业,梳理农机具需求清单。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4.依托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以适应丘陵山区、设施大棚和家庭农场的微型化、轻便化、多功能农机装备为重点,加大科研攻关力度,实行“揭榜挂帅”。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
35.发挥农机购置补贴及报废更新政策效应,促进先进适用农机具推广应用,特别是丘陵山区适用小型农机。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36.对未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但属于我市特色主导产业急需农机具或高端、复式、绿色、智能农机产品,各区、县(市)可制定新产品或首台(套)补贴政策予以试点应用。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十一)加快智能化数字农机普及
37.引导智能高效农机装备研制普及,推进智能化数字农机与智慧农业、云农场建设等融合发展,实现大田精准作业、智慧养殖、作物智能化生产、远程智能控制。建设农机创新试验基地10个和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60个。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38.推进“互联网+农机作业”,推广应用农机作业监测技术,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提高农机作业质量与效率。累计推广智能设施装备、无人驾驶农机、渔船和农机智能终端等装备1000台(套)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十二)培育壮大特色农机装备制造企业
39.充分发挥农机制造企业积极性,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高端装备赶超研发,在小型插秧机、茶叶生产加工机械、畜牧洗消设备、发酵罐等特色农机制造业中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农机品牌。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40.推进新昌、嵊州茶机产业集群迭代升级,从单台茶机向全自动数字化茶机制造发展,提升茶机生产发展水平。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41.探索建立“企业+合作社+基地”的农机产品研发、生产、推广新模式,持续提升农机企业创新能力。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三)系统开展“宜机化”改造
42.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支持规模化开展农田、果园、茶园等“宜机化”示范改造,并按照适合农机作业的要求制定建设及验收标准。鼓励嵊州、新昌等地结合产业特点,建设一批山区特色“宜机化”改造样板,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切实解决农机“下田难”“上坡难”“作业难”问题。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43.深化农机农艺融合,推动农机装备与良种、良制、良法有机耦合。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十四)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
44.培育壮大农机服务队、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培育“全程机械化+”新型专业服务组织,为周边农户提供全程机械作业、农资统购、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农产品销售对接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加大农机作业补贴力度,推广“合作社购买+农民租用”模式,提高机具利用效率。建成装备设施先进、服务链条完整、运行管理规范、辐射带动明显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30家以上,基本实现涉农重点乡镇(街道)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十五)健全农机维修保障体系
45.整合农机企业、农机经销商、社会维修点等服务单元,加快构建布局合理、服务规范、便捷高效的农机维修服务网络。加强农机售后服务及维修服务领域的监管和服务,结合农机免费实地检验,探索将重点时节、关键环节农机的故障维修、保养入库等纳入服务购买内容。支持以区、县(市)为单位建设农机大市场,鼓励农机手、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点等组织或个人建设区域农机维修中心,每个区、县(市)建成1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总社、市经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协同。各地要把实施农业“双强”行动作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先行的关键举措,加强统筹协调,健全推进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市农业“双强”行动工作协同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发挥统筹牵头作用,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有关部门要协同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作用,让农民成为科技强农、机械强农的自觉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力量投资农业“双强”行动。
(二)强化政策保障。全面落实上级明确的用地保障、金融财税支持有关要求,研究出台我市加快推进农业“双强”行动政策举措。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重点用于现代种业、农业机械化、“宜机化”改造等领域,加强对先进适用农机具研发、农机具首台(套)、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具库棚设施建设等支持力度。优先保障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试验推广基地建设所需用地指标,对列入县级布局规划的农事服务中心和农机试验推广基地,按相关政策要求优先落实建设用地和设施用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研制先进适用农机具、农机新型服务主体购置小型农机具的信贷投放力度,探索完善政策性农机综合保险、农机具购置贴息贷款等相关政策。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地”改革,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全面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三)强化“赛马”争先。将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关键性指标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发挥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在实施农业“双强”行动中的主平台作用,确保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分别比周边高20%以上。把农业“双强”行动招商引资纳入市县招商引资重要内容,定期推出面向社会资本的农业招商推介项目。鼓励各地各部门加强探索创新,每年推出一批农业“双强”行动最佳实践案例(项目),市县财政可给予适当奖励。
(四)强化人才支撑。深入实施乡村人才振兴先行市建设政策意见,将农业科技人才作为重点支持对象,纳入“名士之乡”英才计划,建立更加灵活开放的人才引进支持机制。高规格举办人才创业大奖赛,让赛事成为集聚人才、发现人才、引进人才、选拔人才的综合性平台,通过赛事发现和引进一批创业团队和优秀人才,落地一批有发展前景和带动效应的产业项目,不断激发乡村创意创新创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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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