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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水市莲都区实施“村级事务阳光票决制” 探索山区村务公开新路径

        发布日期:2022-12-28 17:2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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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水市莲都区聚焦山区村民参与不补充、村务决策不透明、村务公开不到位等难点堵点问题,实施“村级事务阳光票决制”,在提议公开、决策公开和进度公开等重点环节强化制度创新,构建村级事务全生命周期阳光公开体系。自推广“村级事务阳光票决制”以来,全区208个村共票决重大村级事项2544项,其中票决通过事项达2513项,通过率达98.8%,村民知晓率100%,满意率95%以上。

        一、提议公开,变“少数参与”为“人人参与”。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广征议题,积极调动村民议事积极性,实现民事民提。一是建立扩大会议机制。各村党组织在召开会议提议村庄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议题时,以扩大会议形式邀请村民代表列席会议,充分听取代表意见。二是建立党员群众常态沟通机制。以网格为基本单元,强化网格员、村民代表、党员定期交流沟通,广泛收集村民呼声与诉求。三是建立新时代乡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退休干部、企业家以及模范人物代表等乡贤力量,以联席会议为重要载体,推动乡贤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目前全区共吸纳乡贤4100余人,在丽水市率先实现区、乡、村三级乡贤组织全覆盖。

        黄村乡黄泥墩村议事协商会

        二、决策公开,变“闭门决策”为“开放决策”。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机制,实现民事民决。一是创新六大票决程序,解决决策程序不到位问题。创新规范党员群众建议、村党支部提议、村务联席会议商议、乡镇(街道)党(工)委审议备案、村民代表会议票决、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等六项“阳光票决”程序,其中事项票决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消除过去“举手表决”中因碍于情面、怕遭报复而勉强同意的现象,让表决者充分表达真实意愿、行使民主权利。二是推出三种议事模式,解决事务决策不民主问题。对于事关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议题,以民主恳谈会、民主议事会等形式进行座谈协商。对于专业性较强的议题,以民主评议会、决策听证会等形式进行论证评估。对于涉及面小的矛盾纠纷等议题,由村干部和村务联席会成员以个别走访、约请面谈等方式进行调解。三是打造“云票决”模式,解决村民在外参与不充分问题。通过“身份认证+音视频服务+投票计票”的“云票决”模式,实现票决事项传阅、会议录屏、投票计票全程云端化,切实破解外出村民无法现场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难题。

        域外村民使用“云票决”

        三、进度公开,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建设“村级事项阳光票决管理系统”,完善线下保障制度,推动村务公开数字化、全程化,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实现民事民督。一方面,强化数字赋能。将全区所有村“阳光票决”事项纳入“村级事项阳光票决管理系统”,对票决事项进行自动编号并设定完成时限,超过办理时限系统智能提醒。全区所有单位和村民都能在线查阅有关事项票决流程、结果及执行情况,实现过程可追踪、结果可查询。另一方面,强化制度保障。成立由区民政局牵头,各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对票决事项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时评议,对决事程序不当情况进行提级审议,并要求限期整改,确保过程可控。建立通报机制,及时通报票决事项的进度和落实情况,确保事事有反馈。建立投诉督办机制,由“阳光监督员”和村级监察联络站监督投诉的办理时限、受理情况,确保问题件件有落实。实施“阳光票决制”以来,全区信访总量下降明显,近2年信访总量分别下降18.85%、23.58%。

        “村级事务阳光票决管理系统”实时数据

        “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应用界面

        信息来源:丽水市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