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市人防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印发〈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的通知》专题学习会,会议扩大至全体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代表结合自身学习进行交流发言,办党组书记、主任王凯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条例》和《清单》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中共浙江省委印发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为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提供了一份详实的行动指南。全体干部要做到克服与己无关的思想,摒弃临时观念,克服侥幸心理。
二是强化制度意识,严格执行《条例》和《清单》要求的事项。中央《条例》十三条规定的10方面请示事项和十四条规定的9方面报告事项,以及省委《清单》第二部分规定的须请示的18方面事项和须报告的9方面事项,从各方面全面详细写明了制度要求,要求我们严格讲规矩,守纪律,讲实际。
三是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推进《条例》和《清单》工作的落实。全办领导干部要承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主体责任,“一把手”要总体抓,分管领导亲自抓,中层切实抓,通过一级抓一级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一要“值好班”,按照一级响应要求和值班制度要求,落实好值班值守工作;二要“守好门”,严格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核酸3天一检;三要“做好事”,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
(供稿: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