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14T/2021-19938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 | 公开日期: | 2021-02-07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发文字号: | 绍政办发〔2021〕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重要窗口”目标定位,坚持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便利化方向,按照“整体智治”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数字化转型、改革创新、依法公开”原则,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和人才优势,推动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
经过5年努力,推动我市主动公开广度与深度显着拓展,政策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机制更加顺畅,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显着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明显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健康协调发展,政务公开队伍素质和业务水平显着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夯实主动公开基础。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结合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优化公开方法、创新公开形式,全面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广度。(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二)深化重大行政决策公开。继续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目录编制、意见征集、目录确定、动态管理等流程,实现重大决策形成、决策、执行、结果全过程公开。(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三)丰富主动公开载体。建立政府开放日、电视问政、列席重要会议等群众深度参与公开机制。做优政务公开载体,依托客户端、小程序、线下专区等载体向公众传递重点政务信息。做实村居公开载体,利用公告栏、议事场所及时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四)推动政策发布创新。按照浙江省“政策云诊所”平台建设要求,以浙江省惠企政策信息平台为基础,整合、汇聚全市各类政策文件,提供在线办理功能,推动政策线上及时兑现。(市经信局、市大数据局牵头负责)
(五)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优化解读流程,确保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更多运用图解图表、视频音频、卡通动漫等方式,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六)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实现24小时舆情监测、政务舆情风险预判,做好跨部门舆情回应的沟通协调。综合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各类政务公开渠道定向主动回应,提高舆情回应精准率及舆情处置有效率。(市委网信办,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七)优化市县乡三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2021年,建立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2年,结合主动公开目录(2019年版)与基层全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修订市县乡三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2023年,全面建立政务公开事项标准体系及动态调整工作机制。(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八)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汇总工作成果,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争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区、示范点。参与制定我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地方标准。(市政府办公室,各区、县〔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九)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发布。加强对年报工作的指导监督,实现年报格式要素统一、发布渠道集中,确保年报内容不遗漏、不泛化,内容详尽、情况全面、数据准确,全面展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十)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按照省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完善办理规则、办理流程,实时录入全省统一依申请公开处理平台。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联合会商机制,积极引入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解决依申请公开信访化等重点难点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各区、县〔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十一)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摸清政府信息底数,2021年完成2016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2023年完成2008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2025年完成2005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理顺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建立政策文件数据库,形成智能化政策文件管理模式。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沟通协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管理工作衔接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各区、县〔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十二)打造权威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完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功能,统一政府信息资源库应用,实现数据分级分类开放。规范政府门户网站群智能检索、智能问答功能,实现政府信息“一网可查、一网可答、一网可办”。规范乡镇(街道)基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各区、县〔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十三)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统筹管理政务新媒体资源,压实层级管理责任,严格进行备案审查。按照“应纳尽纳”原则,纳入全省政务新媒体统一监管平台,开展实时风险识别、活跃度监测。建立信息发布沟通机制,规范转载发布行为,做好重要信息协调联动发布。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各区、县〔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十四)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完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政府公报制度、联络员制度和报送刊登情况通报制度。继续推进“掌上公报”。建立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汇总入库历史公报信息,优化政策查询和分类检索。到2023年,县级政府探索创办本级政府公报电子版。(市政府办公室,各区、县〔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十五)推进办事服务全流程公开。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推广“一件事”“网购式”公开办事模式,通过“浙里办”等政务服务平台定向精准推送办事服务和办件进度、证照到期提醒等信息。深入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进一步规范“12345”热线受理、转办、督办、反馈、评价流程,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市政务服务办、市大数据局、市信访局牵头负责)
(十六)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全过程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要求,制定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和公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研究制定跨部门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推动执法部门做好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基本信息和执法结果信息公开。(市司法局牵头负责)
(十七)归集共享政务信息。打通各类政务信息载体平台与政府门户网站数据后台,实现全平台政务信息数据同源、融合共享。创新“政务公开+业务”模式,探索将政务公开与衣食住行、就业、卫生、教育、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智能化业务平台融合,进一步提升业务系统的公开实效。(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牵头负责)
(十八)推动政务公开长三角一体化。按照省统一部署,推进长三角产权交易信息统一发布披露、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咨询投诉举报办理跨区域协同等工作。(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市大数据局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分解推进任务。各区、县(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要对照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分解落实责任,切实有效推进工作。根据省政务公开指数评价体系,市政府办公室将每年至少开展1次政务公开指数评价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办公室要发挥政务公开主体作用,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举措落地落实。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相关工作。
(三)加强培训宣传。各区、县(市)政府办公室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交流,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切实增强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公开的意识和能力,帮助公众全面、深入掌握政务公开知识,引导正确、有效行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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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