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单位:
现将《365bet电脑网站_365365bet娱乐场_365淘房APP官网下载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创业的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365bet电脑网站_365365bet娱乐场_365淘房APP官网下载委组织部 365bet电脑网站_365365bet娱乐场_365淘房APP官网下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6日
365bet电脑网站_365365bet娱乐场_365淘房APP官网下载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创业的实施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45号)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关于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试行)>
一、适用对象
全市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以下简称“科研人员”)到与所在单位业务领域相近或学科有交叉的企业和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咨询和服务等工作,或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的,均适用本细则。
二、申请审核
(一)个人申请。科研人员要求兼职的(含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以下同),应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科研项目立项证明或产业可行性报告、兼职单位合作意向等材料。
(二)单位审核。对科研人员的兼职申请一般应经高校、科研院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将兼职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填写《365bet电脑网站_365365bet娱乐场_365淘房APP官网下载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创业备案表》(附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按人事管理权限报组织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备案。
(三)约定权利与义务。高校、科研院所应与科研人员约定兼职期限、职责任务、考核、待遇、保密、违约责任等权利与义务,有必要的可签订补充聘用合同。兼职期限每次约定一般不超过5年,期满后经协商一致可续约。兼职涉及所在单位知识产权、科研成果和其他资源占用情况的,相关单位、企业和个人应签订协议,进一步明确科研成果归属和权益分配等内容。所在单位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将科研人员兼职期间的工作表现,取得的科技研发、技术应用、成果转化等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考核、奖励等方面依据的具体办法,对在促进产学研融合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应给予适当倾斜和照顾。
三、人事和薪酬管理
(一)高校、科研院所正职领导、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内设机构领导人员由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批准可兼职创新创业。
高校、科研院所正职兼任与本单位或者本人教学科研领域相关的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等职务,兼职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兼职不得领取薪酬。
高校、科研院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经批准可兼任与本单位或者本人教学科研领域相关的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等职务,兼职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也可在本单位出资的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或参与合作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兼职,兼职数量一般不超过1个。个人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薪酬。
高校、科研院所所属的院系所及内设机构领导人员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兼职,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兼职数量应适当控制;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兼职单位获得的报酬,应当全额上缴本单位,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职务发生变动,其兼职管理应当按照新任职务的相应规定掌握,职务变动后按规定不得兼任的有关职务,应当在3个月内辞去。科研人员兼职期间新提任高校、科研院所领导职务的,应当重新履行报批程序。
(二)科研人员按约定取得的兼职报酬,原则上归个人所有,不受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个人应如实将取得的兼职报酬报所在单位备案,按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科研人员在兼职工作期间,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兼职单位(相关企业)应当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参保缴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配套规定执行。
(四)兼职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年度考核,如实报告兼职创新创业情况。在兼职单位取得的科技开发、技术应用、成果转化等业绩或者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考核、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对在促进产学研融合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应给予适当倾斜,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的不占当年度考核优秀比例。
四、其他规定
(一)科研人员一般不得到所在单位下属企业(包括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兼职,确因工作需要兼职的,不得领取报酬。
(二)鼓励科研人员公益性兼职。科研人员公益性兼职,参与决策咨询、扶贫济困、科学普及、法律援助和学术组织等活动,在本人业务领域相关的学会、协会兼职,应邀参加一次性、非定期的讲课、评审等活动,以及其他不涉及科研成果归属和权益分配,也不领取工作报酬的兼职,可简化申请、公示、审批、报备等程序。
(三)高校、科研院所可根据科研工作需要设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海外高水平创新人才兼职,应与流动岗位人员签订协议,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条件、工作报酬、保密、成果归属等内容。流动岗位不占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用于发放流动岗位人员的工作报酬,不纳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流动岗位人员通过公开招聘被事业单位正式聘用的,其在流动岗位工作业绩可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四)在高校、科研院所涉密岗位工作的科研人员兼职,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科研人员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与所在单位利益发生冲突,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所在单位负责人应及时约谈科研人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经单位负责人提醒仍未改正的,或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档次的,不得继续兼职。若科研人员继续兼职,原单位应当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六)科研人员自愿流动到兼职单位工作,或者创新创业期间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单位应当及时与其依法解除、终止聘用合同,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科研人员兼职应严格遵纪守法,不得违反承担的社会责任,不得损害或侵占本单位合法权益,不得通过交叉或兼职等手段规避国家和省收入分配政策规定。高校、科研院所要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兼职人员的管理和考核,防止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对违规兼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各区、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级机关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细则规定的,应及时查实并纠正。细则实施前已经所在单位同意兼职,与本细则规定不一致的,应结合实际作适当调整。
本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365bet电脑网站_365365bet娱乐场_365淘房APP官网下载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创业备案表
附件
365bet电脑网站_365365bet娱乐场_365淘房APP官网下载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创业备案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性 别 照片
政治面貌 岗位名称及等级
行政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
所在单位
类 别 1.到企业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咨询和服务□
2.创办企业□
兼职创新创业期限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项目名称 批准文号
成果(专利)名称 登记证号
技术领域 获奖情况
申 请 理 由
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五份,其中:个人档案、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部、人力社保局各1份。
365bet电脑网站_365365bet娱乐场_365淘房APP官网下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