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中的不合理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2012年,我市全面实施药品零差价,在省内率先实施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药品都按照进价销售,彻底打破了“以药补医”机制,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但医院运行压力加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未能有效调动起来。
一方面,从我市市直8家公立医院主要项目支出占比情况来看,医疗收支差额均为负数。另一方面,医务人员收入与付出不相匹配。目前医务人员实行岗位绩效考核,但医疗服务价格的不尽合理导致医务人员薪酬得不到充分的体现,调动不了工作积极性。
鉴于此,建议加快调整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开展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从而推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可以参考北京等城市出台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公立医院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同时,积极探索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我市是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联系城市,建议积极争取开展试点。
一是优化薪酬结构,逐步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的薪酬制度。
二是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对高层次人才聚集、公益目标任务繁重,承担科研、教学任务以及需要重点发展的公立医院,适当提高薪酬水平。
三是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落实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政策,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薪酬水平,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推动公立医院编制内外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