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出生率降低及预期寿命延长,我国人口出现老龄化、高龄化趋势。我市也不例外,相关数据表明,在2014年末,我市60岁以上人口96.29万人,占总人数的21.7%。由此,养老服务成为备受代表委员关注的一个热点。
尽快实施“医养结合”
蒋婉英代表认为,随着城市老龄化程度不断加重,在健康老人之外,还有很多失能、半失能老人,而我市大部分社会养老机构以生活照料为主,医疗护理功能严重缺乏。当慢性病老人、易复发病老人、残障老人及重病老人无法在养老机构得到应有的护理服务时,这些老人往往只能反复占用二级、三级综合医院床位,或被迫选择居家护理,生活质量低、家庭负担重。由此,“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就显得十分重要。
“要尽快实施‘医养结合’,应从降低医保门槛、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实现全环节监管以及建立强制性的统一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等级评价标准上着手,实现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的互通,将医保扩大到养老护理院。”蒋婉英建议,要发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发改、卫生、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协同参加的工作机制,共同研究推进“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要着力推进“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建设,除了要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外,还要鼓励社会力量在养老机构内举办老年护理院、康复医院及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此外,应支持医师在一定条件下多点执业,以促进医师人才流动。还要加强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完善优待政策等。
保障老年医疗护理
周敏委员认为,我市许多老人具有不同程度的护理需求,估算需要长期护理服务的失能老人在5万人以上。
周敏建议,绍兴应当借鉴苏州、上海、杭州等地做法,建立老年医疗护理保障制度。一是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补充,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挂钩,由政府与个人或家庭按比例各承担一部分费用,一并缴纳,缴费者年老失能需要护理服务时,从中支付相应费用;二是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料护理分级分类补贴制,建立《护理资格审查准入制度》,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医疗需求和生活功能等方面的评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分等级享受相应的医疗护理待遇;三是完善医疗护理机构的设置标准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标准;四是建立政府补贴激励机制,包括对医疗护理机构给予适当的政府补贴和扶持,对医疗护理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建议依托高级技工学院、规范化的护理机构等单位,建立护理培训力量,给予一定的经费保障,培训具有较高水平的护理工作队伍。(记者 裘玮 王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