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各部门(单位)、国有企业,各街道党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滨海新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绍兴综合保税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市委和市纪委有关规定要求,经党工委研究同意,现将滨海新区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具体明确如下:
一、党工委书记(兼)杜旭亮:对滨海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抓好党工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纵深推进“清廉滨海”建设。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优化党内政治生态。
(三)抓好上级巡视、巡察、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等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四)规范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工委议事决策等制度规范,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防止利益冲突,用制度管事管人。
(五)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精准施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六)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配合纪检监察组做好政治监督工作。支持机关纪委按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每年年初按照市委、市纪委要求,如实报告个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二、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金晓明:对滨海新区管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对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抓好管委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化清廉滨海建设。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优化党内政治生态。
(三)推进数字化改革,持续深化新区各项体制机制改革。
(四)加强对滨海新区各项公务支出、产业基金以及对外投资等财政性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坚持过“紧日子”,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标准,强化资金绩效管理,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
(五)深入推进滨海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化“三驻三服务”2.0 版,坚决整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滨海新区内部层级监督和审计监督。
三、党工委副书记(兼)袁建:是滨海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责任人,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四、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胡文炜:是滨海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责任人,对分工负责的机关党建、人事、廉政效能和财政与投融资,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负领导责任,并对党建人事部、机关党委、财政局等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五、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兼)郑华:是分管线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分工负责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招商投资工作,制定招商规划和发展战略,拟订相关招商政策,负责招商引资和招商宣传推介峰会论坛等方面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负领导责任,并对招商服务一局、招商服务二局等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六、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章立锋:是分管线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分工负责的新区空间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年度房屋、土地征收计划的制定,政府(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江滨区块城市开发建设方面的招商工作等方面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负领导责任,并对规划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迪投公司等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七、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金均海:是分管线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分工负责的新区经济发展、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投资项目立项过程中的相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以及统计、人才、科技等方面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负领导责任,并对经济发展局、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八、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高波:是分管线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分工负责的绍兴综合保税区、绍兴健康新城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以及相关服务工作,协同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等方面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负领导责任,并对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健康新城管理办公室(筹)、综合保税区服务促进中心、袍投公司、绍兴健康新城有限公司、综保公司等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九、发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孙松夫:是分管线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发展集团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 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十、二级调研员周伟洪:是分管线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协助分管领导负责的机关党建、群团、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负领导责任。
十一、四级调研员马仁龙:是分管线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分工负责的投资服务相关工作等方面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负领导责任,并对集成电路管委会、投资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如有调整变动,由新接任领导自然接替分工责任。
中共绍兴滨海新区工作委员会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