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审计局,有关院校,省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审计厅审计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厅将委托省审计学会组织力量对2018至2019年度审计科研立项课题进行结项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课题组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完成课题,确保研究成果价值。对质量不高、评审不合格的课题将不予结题;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课题,将予以通报,并取消该课题组负责人以后年度的立项资格。 二、各设区市审计学会负责本地区申请结项课题的汇总及报送,在杭高校及省厅各处室直接报省审计学会秘书处。 报送材料电子稿包括:课题研究成果(文件名以立项通知中赋予的课题编号加标题命名,下同)、《立项课题结项汇总表》(详见附件1)、立项课题结项审批表(详见附件2、3)。 重点课题还需报送纸质材料:承诺书(详见附件4),要求课题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课题内容请按照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课题承担单位及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顺序排列。课题正文采用4号宋体字,标题适当加粗,行间距25磅排版。 三、论文重复率说明。课题重复率应不超过20%,查阅的资料库包括CNKI中国知网、万方数据资源以及各种网络资源。请各课题组相关人员自行做好课题重复率的检查,对课题中引用的(包括大量引用本课题组成员的或其他相关人员的文章)已发表、网上已公布的相关论文在《浙江省审计厅2018至2019年度立项课题结项汇总表》(详见附件1)“备注”中予以说明(经查重复率在20%以上的论文,又没有备注说明引用的,为不合格论文,将不予以结项)。 四、课题结项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浙江省审计厅 2019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