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等8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广西金嗓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生产的小儿感冒颗粒等1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福元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阿达帕林凝胶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pH值。 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荣康集团广西康世缘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川贝止咳糖浆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装量。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江西山高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冠脉宁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鉴别;标示为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冠脉宁片(素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重量差异。 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广西金嗓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小儿感冒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鉴别。 经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玄麦甘桔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智托洁白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重量差异。 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亳州市慈济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川牛膝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北海能信中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茜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鉴别。 二、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三、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通告。 附件:1.10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2.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小知识 国家药监局 2022年6月9日 附件1 10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品种名称 | 标示生产企业 | 批号 | 规格 | 抽样环节 | 检品来源 | 检验依据 | 检验结论 | 不符合规定项目 | 检验机构 | 阿达帕林凝胶 | 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 211202 | 0.1% | 经营单位 | 国药控股宁波有限公司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XG-013-2021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H02912018 | 不符合规定 | [检查](pH值) | 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 经营单位 | 广西广恒医药有限公司 | 川贝止咳糖浆 | 荣康集团广西康世缘制药有限公司 | 210103 | 每瓶装150毫升(包装规格) | 经营单位 | 河南冠宝云统药业有限公司 | 《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二十册 | 不符合规定 | [检查](装量) |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 经营单位 | 康隆大药房连锁吉林省有限公司 | 冠脉宁胶囊 | 江西山高制药有限公司 | 20201004 | 每粒装0.33g | 经营单位 | 广西百龄堂药业有限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第一增补本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8882009 | 不符合规定 | [鉴别]((2)薄层色谱) |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 冠脉宁片(素片) | 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 20210602 | 每片重0.5克 | 经营单位 | 江西康佰家大药房有限公司赣州银顶花园店 | 国家药典委员会药典业发(1999)第013号[批件号2002ZFB0076] | 不符合规定 | [检查](重量差异) |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 小儿感冒颗粒 | 广西金嗓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210801 | 每袋装12克 | 经营单位 | 安徽华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鉴别](薄层色谱) |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20211201 | 经营单位 | 丰沃达医药物流(杭州)有限公司 | 玄麦甘桔颗粒 | 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 210910 | 每袋装10克 | 经营单位 | 兰州强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含量测定](玄参) | 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智托洁白丸 | 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 210505208 | 每10丸重14g | 经营单位 | 阿克苏甘露堂大药房药品有限公司 | 《卫生部药品标准》藏药第一册(1995年版) | 不符合规定 | [性状],[检查](重量差异) | 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 | 川牛膝 | 亳州市慈济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211001 | / | 经营单位 | 江西三和医药有限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性状] | 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 茜草 | 北海能信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20210901 | / | 经营单位 | 广西天下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性状],[鉴别]((1)显微鉴别) | 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
附件2 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小知识 一、pH值是氢离子浓度指数,作为酸碱程度的衡量指标。 二、装量系反映药品重量或容量的指标,适用于固体、半固体、液体制剂,规定应按最低装量检查法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会导致临床给药剂量不足。 三、鉴别项主要用于区分药品特性,其手段包括显微鉴别、光谱鉴别等,薄层色谱法是常用的鉴别方法。 四、重量差异系反映药物均匀性的指标,是保证准确给药的重要参数之一。 五、含量测定系指用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原料及制剂中有效成分的含量,一般可采用化学、仪器或生物测定方法。 六、性状项下记载外观、臭、味、溶解度以及物理常数等,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药品的质量特性。中药饮片性状项不符合规定,可能涉及药材种属偏差、炮制工艺有瑕疵、储存不当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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