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市特检院,各相关电梯使用单位,电梯检测机构:
根据《关于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绍市监管特〔2020〕15 号),现将2022年下半年可申请检测试点的电梯清单予以公布。清单内电梯使用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当地市场监管局申请检测试点;逾期未申请检测的使用单位,按检验相关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附件:2022年下半年可申请检测试点的电梯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