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公平更充分的公益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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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按照十九大提出的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机制,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激发事业单位发展活力,以改革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努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一是分类实施事业单位改革。制定印发《2018年青岛市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青事改〔2018〕1号),确定12项重点改革任务,明确25个责任单位,为做好改革各项工作提供“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大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力度,对市属40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不同方式推进改革。研究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新思路,全面梳理市属90余家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配备等,区分情况,分类提出不同的改革举措。 二是优化事业资源布局结构。加大事业编制统筹管理力度,按照需求引领、基数不变、存量整合、动态供给的思路,探索跨领域、跨行业调剂编制,研究提出事业编制统筹使用初步意见,打破部门、层级间使用壁垒,把有限资源用在“刀刃”上,重点保障基层一线和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需要。加大挖潜创新力度,推进事业编制管理改革,继续探索公立医院、中职学校等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做好与财政经费、岗位设置、社会保障等政策衔接。通过事业单位改革、整合撤并机构、重新明确职能等措施,进一步核减压缩编制,优化事业资源布局。 三是创新事业单位管理方式。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完成2018年度市级政府购买服务审核,同意政府购买服务事项398项,促进了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提升了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改变以党政机关模式管理事业单位及其人员的体制,完成去行政化改革,新设立的幼儿园、医院等不再明确行政级别。创新事业单位运行模式,在科技创新、高校合作等重点领域,探索灵活的机构编制保障方式,政府按照一定比例或约定协议的方式提供财政支持,单位不定机构规格,不定编制,实行社会化用人和自主管理运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企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运作机制更加高效,更有利于激发事业单位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