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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330600002575262N/2022-000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国资委 公开日期: 2022-06-01
        主题分类: 其他
        《关于推动构建全省国资监管大格局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6-01 14:2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国资委 字号:[ ]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更好地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充分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围绕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的目标要求,我委起草了《关于推动构建全省国资监管大格局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

        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2019年7月,国务院国资委郝鹏书记在地方国资委负责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了“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的有关要求。同年11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发法规〔2019〕117号),就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提出了10方面重点任务,明确了有关工作的顶层设计和要求。

        具体到我省国资国企实际,构建全省国资监管大格局,一是准确把握国资监管机构职责定位的需要。目前省内市级层面未全面实现国资监管机构独立设置,而独立设置的机构性质又普遍被变更为“政府部门”,区县独立设置机构大幅减少。机构不独立、性质不特设,使国资监管机构承担更多的公共职能,职能转变面临较大困难。需要省级层面出台文件,进一步明确国资监管组织体系和职责定位,解决地方国资机构政策不清晰、监管方式和水平差异较大的问题。二是加强全省国资监管机构系统建设的需要。上下级国资监管机构之间沟通联系不足,指导监督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在汇总分析数据、体现综合业绩、整合系统力量、统筹推进工作等方面缺乏有效机制,全省国资系统合力有待增强。三是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需要。从服务中央和全省重大战略实施的高度,明确国有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目标和主攻方向,进一步打破区域壁垒、行业壁垒,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实现布局结构优化和发展质量提高。

        二、制定依据与起草过程

        依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发法规〔2019〕117号)的有关要求,结合省委、省政府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浙江省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依托我省“十四五”发展规划,在广泛调研省内各市国资国企监管和改革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指导意见》。

        三、主要内容和浙江特色

        《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五大块内容:

        (一)推动构建全省国资监管大格局的总体要求。要求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服务于全省国资国企发展大局,加强上下级国资监管机构之间联系沟通和面上共同问题的统筹研究。用2年左右时间推动全省国资系统实现机构职能上下贯通、法规制度协同一致、行权履职规范统一、改革发展统筹有序、党的领导坚强有力、系统合力明显增强的工作格局。

        (二)构建全省国资监管大格局的重点任务。从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体系、推动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继续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统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强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健全全省国有资产协同监督机制、统筹推动全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等七个方面,统筹开展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重点任务工作,加强各业务条线的指导监督,密切上下级纵向联系,推动全省国资系统机构职能上下贯通和行权履职规范统一。该部分七个方面的内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上位文件的常规性内容。

        (三)构建全省国资监管大格局“四大体系”。“四大体系”是体现浙江特色、在构建全省国资监管大格局、形成全省国资监管一盘棋中起到关键支撑作用的内容。全省各级国资国企按照统一发展目标体系、统一工作支撑体系、统一政策制度体系、统一考核评价体系的建设要求,融入全省目标发展规划,服从全省战略布局调整,大力推进智慧监管,以全省国资监管“一张网”为有力支撑,实现法规制度和考核评价协同一致,推动全省国资系统合力增强、全省国企高质量发展。

        (四)打造全省国资监管大格局“四大平台”。“四大平台”是我省打造国资监管大格局的重要抓手,也是各级国资国企加强交流与合作的重要途径。“四大平台”包括:上市公司资本合作平台,支持上市公司灵活运用市场工具开展资本运作,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国有企业创新合作平台,支持省内国有企业之间以及全省国企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民企的创新合作;省市国资联盟平台,发展壮大省市国资联盟平台,鼓励省市县国有企业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地方国资交流平台,围绕重点主题、发展难题等,打造定期地方片区交流平台,进一步畅通全省国资国企交流合作渠道。

        (五)加强构建全省国资监管大格局工作保障。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形成职责明确、分工负责、有效统筹的指导监督工作组织体系,建立联系指导、通报评价等制度,有效促进工作积极开展;建立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和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上下级国资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联系,增强国资系统合力;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专业化水平;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理解和支持,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协同推进落实国企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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